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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1-03-10 阅读次数:

选择招标代理公告

 

为加强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杜绝对工程建设暗箱操作的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拟对即将施工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代理单位。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西校区学生公寓及新校区建设项目

二、招标代理范围

编制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办理施工许可等事宜。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四、报名条件

1、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有效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

2、非本市的招标代理单位须在北京市内有注册分公司并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3、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招投标中心网有劣迹行为记录的招标代理单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提交材料

1、企业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副本)(非本市的招标代理单位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5、被委托人经人事或劳动部门鉴证的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的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续。

6、近3年业绩(和本项目相似工程有效业绩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该中标项目对应的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招标人评价意见)。

7对招标代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招标团队的专业人员详细名单及基本情况资料,如项目经理(总负责人)至少应具有1个与本工程相似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若中标本团队成员不得更换,如更换需与建设单位沟通)。

8、相关经济、工程技术人员表和附件: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扫描件。

9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一份,并随带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无效。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保证金

1、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叁千元收取,以现金形式在递交报名材料时提交。

2、投标单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未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代理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13178301000。超前或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

2、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一楼505室。

八、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建设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在审查合格的招标代理单位中,评选出6家作为我校三年内工程建设的招标代理,并发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将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代理单位中轮流选择确定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

九、招标要求

1、认真负责的完成招标代理全过程,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及工程清单、标准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

2、认真做好开标、评标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存档。

3、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十、公示时间

20113102011316


  建设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孟京川

联系电话:13311031217  010-64286378

 

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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