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评选百位英雄模范人物和百位感动中国人物活动”的通知
关于参与“评选百位英雄模范人物
和百位感动中国人物活动”的通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在创立和建设新中国的伟大历程中,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谱写了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壮丽的篇章,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模范。他们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祖国的骄傲,是爱国主义教育最生动、最直接的教材。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我校“评选百位英雄模范人物和百位感动中国人物活动”。现发布此通知,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积极组织“双评”活动。
一、活动主题
深切缅怀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热情讴歌新中国成立60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颂扬他们的感人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标准
(一)“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时间限定在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即1921年到1949年这28年。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党和国家、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不列入评选范围。具体评选标准是:
1.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牺牲,值得永远铭记的革命先烈;
2.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基层优秀共产党员、战斗英雄和革命群众的杰出代表;
3.坚决拥护和支持革命事业,积极从事进步活动的著名民主爱国人士和国际友人;
4.在全民族抗战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爱国将士。
(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重点面向基层,省部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具体评选标准是: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基层优秀党员干部;
2.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重大贡献的各行各业杰出代表;
3.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解放军官兵、青年学生以及其他先进典型。
三、推荐程序
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活动,并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送校党委宣传部(电话:64287507;联系人:刘峰、张佳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