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全国中医、中药、针灸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综合协调处处长陈令轩,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广州中医药大学原校长王伟,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中医药大学原副校长陈红专,河北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高维娟、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长郭宏伟等教指委委员以及全国各中医药高等院校的校领导、研究生院院长、附属医院院长、专家学者等共90余人参会。会议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唐志书主持。
唐志书校长指出,教指委在新修订的《学位法》指导下,聚焦研究生分类培养,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核心”的基本理念,起草了中医、中药、针灸《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本次修订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积极推动下,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陆建伟副局长的亲自指导下,得到了全国兄弟院校的大力支持。唐校长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中医药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上级部门、兄弟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院长赵燕代表教指委秘书处汇报《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编制工作整体情况,赵院长从编制背景、编制过程、主体内容、下阶段工作规划等四方面全面介绍了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在会议交流环节,与会领导和专家立足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围绕中医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存在的共性问题,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的修订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综合协调处处长陈令轩做总结讲话。陈处长对教指委一直以来聚焦中医药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践,较好发挥行业组织职能和引领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修订工作进行指导。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的修订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中医药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关键环节,更是适应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培养需求的必然选择。本次专题研讨会的顺利召开,对于全面深化中医药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切实提高中医药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